上海办公楼网: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2008中国南京第四届世界城市论坛新闻发布会上,针对清华大学一位教授提出的中国需要贫民窟的观点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表示,从来都没有想过建“贫民区”来解决住房问题。(4月17日《京华时报》)这位大学教授在一次演讲中认为,有贫民区的城市,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,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。“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”。
西方一些国家城市或者城市郊区出现的贫民区,不是居民的自愿选择,而是他们的无奈选择。在工业化革命时代,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涌入城市,他们一无所有,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维持一日三餐。车站、广场成了这些“农民工”的栖身之所。在土地私有化条件下,那些外来的“农民工”要想获得住房,除非买彩票中奖。所以,他们不得不在城市私搭乱建,贫民区应运而生。
然而任何有理性的居民,都不会自愿选择贫民区。中国现在不应该兴建贫民区,将来更不应该兴建贫民区。
中国是一个土地国有化的国家。每一个公民包括农民工都有土地所有权。他们委托政府进行城市规划,然后由政府向他们提供廉价的住房。如果贫困阶层得不到应有的住房,当地政府应当承担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。因此,从土地所有制形态来看,中国不应该出现贫民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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